从笑果事件观文艺创作的底线与责任
事件的爆发与发酵
“笑果事件”如一颗投入舆论深湖的巨石,激起千层浪,在一场看似平常的脱口秀演出中,笑果文化旗下艺人House(李昊石)在表演过程中出现严重侮辱人民军队的情节,他将《闪闪的红星》中潘冬子等经典形象进行恶意改编,用不当台词和表演来博眼球、找笑点,这种行为瞬间引发大众的强烈愤慨。
起初,现场观众中就有人对这样的表演感到不适,随后相关视频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如同星星之火燎原般,引发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各大媒体纷纷跟进报道,从主流媒体到自媒体,从社交平台到新闻客户端,“笑果事件”的热度持续攀升,网友们义愤填膺,在网络上展开了激烈讨论,对笑果文化和涉事艺人的谴责声铺天盖地,这一事件不再仅仅是一场娱乐演出的小插曲,而是演变成了一个重大的社会公共事件,触动了无数人内心深处对人民军队的崇敬之情。
事件背后的根源剖析

从艺人自身角度来看,House(李昊石)严重缺乏对历史和人民军队的敬畏之心,在追求所谓“独特”“新颖”的表演效果过程中,他完全忽视了最基本的道德和法律准则,文艺创作需要创新,但创新绝不是毫无底线地恶搞经典、亵渎英雄,他在创作和表演时,没有认真思考作品所承载的价值和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被短期的流量和利益冲昏头脑,认为只要能制造话题、逗人发笑,就可以无所顾忌,这种错误的观念最终导致了这场严重的闹剧。
笑果文化作为经纪公司,也难辞其咎,在管理上存在严重漏洞,对旗下艺人的思想教育和内容审核流于形式,在整个脱口秀行业蓬勃发展的背景下,笑果文化过于注重商业利益,追求节目热度和票房收入,而忽视了对艺人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的培养,对于艺人的创作内容,没有进行严格把关,缺乏一套完善的审核机制,使得这样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表演能够登上舞台,反映出公司在运营理念和价值观导向上的偏差。
当下部分文艺创作环境也存在一定问题,在娱乐至上的思潮影响下,一些创作者急功近利,为了吸引观众、获取流量,不惜剑走偏锋,采用低俗、恶搞等手段,整个行业对于文艺作品的评价标准有时过于单一地聚焦在商业成绩上,对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和社会效益考量不足,这种不良的创作风气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类似“笑果事件”的发生,使得一些艺人误以为只要能带来经济效益,就可以忽视道德和法律的约束。
对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
“笑果事件”的负面影响是多方面且深远的,它严重伤害了广大民众的感情,人民军队是国家的钢铁长城,是保卫国家和人民的英雄群体,他们在战争年代抛头颅、洒热血,在和平时期为国家建设、抢险救灾等默默奉献,对他们的侮辱就是对全体中国人民的伤害,破坏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冲击了人们的价值观底线,让民众对文艺行业的风气产生了质疑和不满。
对青少年的成长产生了误导,青少年正处于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他们容易受到外界信息的影响,这样不良的文艺作品如果传播开来,会让青少年误以为恶搞经典、亵渎英雄是可以接受的行为,从而模糊了道德和法律的界限,长此以往,会对青少年正确的历史观、价值观和民族精神的培养造成极大的阻碍,影响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担当的社会栋梁。
从文化传承和发展的角度来看,“笑果事件”对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造成了破坏。《闪闪的红星》等经典作品是红色文化的瑰宝,承载着革命先辈的精神和历史记忆,对其恶意改编和侮辱,是对红色文化的践踏,不利于红色基因的传承和弘扬,这种行为也损害了文艺行业的整体形象,降低了公众对文艺作品的信任度,影响了文艺事业的健康发展。
法律层面的审视与处罚
在法律层面,“笑果事件”绝非简单的娱乐事件,而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笑果文化和涉事艺人House(李昊石)的行为明显违反了这一法律规定,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迅速行动,依法对笑果文化作出了严厉处罚,包括罚款、无限期暂停在京所有演出活动等,涉事艺人也受到了应有的惩处,被依法进行处理,这些处罚彰显了法律的威严,表明了国家对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荣誉、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坚定决心,这也为整个文艺行业敲响了警钟,任何试图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文艺创作应坚守的底线与责任
“笑果事件”为文艺行业敲响了沉重的警钟,让我们深刻认识到文艺创作必须坚守底线、承担责任,文艺作品不仅仅是娱乐大众的工具,更是传播思想、引领风尚、传承文化的重要载体。
文艺创作者首先要坚守道德底线,要尊重历史、尊重英雄、尊重人民,树立正确的历史观、价值观和民族观,在创作过程中,要自觉抵制低俗、恶搞、亵渎等不良创作倾向,用积极健康、富有正能量的作品去感染观众、启迪心灵,要明白文艺作品对社会风气和公众道德的引导作用,以高度的道德责任感去创作每一部作品。
要严守法律红线,法律是行为的准则,文艺创作同样不能逾越法律的边界,创作者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特别是涉及文化、历史、英雄烈士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定,确保自己的作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创作和传播,任何试图通过违法手段来获取利益或制造噱头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文艺创作者要承担起社会责任,文艺作品具有广泛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创作者要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己任,关注社会现实,反映人民的心声,用作品传递积极向上的精神力量,要通过优秀的文艺作品,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和文明进步贡献力量。
文艺行业的监管也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更加严格的审核机制和监管体系,加强对文艺作品创作、生产、传播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对于违反道德和法律规定的作品和艺人,要及时发现、严肃处理,形成有效的震慑,行业协会也应发挥积极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制定明确的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引导文艺工作者自觉遵守。
“笑果事件”虽然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但它所带来的影响和警示我们不能忘却,我们要从这一事件中深刻反思,总结经验教训,推动文艺行业朝着更加健康、繁荣的方向发展。
对于文艺创作者来说,要以此次事件为契机,深刻反思自己的创作理念和行为,重新审视文艺创作的价值和意义,在追求艺术创新和商业成功的同时,要时刻牢记自己的社会责任,用真心、真情去创作优秀的作品,为人民提供更多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精神食粮。
对于文艺行业来说,要以此为转折点,加强行业整顿和规范,经纪公司要加强对艺人的管理和培养,注重艺人的品德修养和职业道德教育,建立严格的内容审核制度,行业内要形成良好的创作氛围,鼓励创新但反对低俗,倡导积极向上的创作导向,共同推动文艺行业的健康发展。
对于社会公众来说,要提高自身的审美水平和辨别能力,对不良文艺作品说“不”,要积极参与文化建设,通过合理的方式表达对文艺作品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良好的文化消费环境,引导文艺行业生产出更多符合人民需求的优秀作品。
展望未来,我们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文艺行业一定能够走出一条既符合艺术规律又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发展道路,文艺作品将不再是低俗、恶搞的代名词,而是成为传承文化、弘扬正气、凝聚人心的精神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文化支撑,我们期待看到更多有深度、有内涵、有正能量的文艺作品涌现,让文艺之花在健康、积极的土壤中绽放得更加绚烂多彩。
